美国专利新规三大变化,数字交互出海企业必看

2026-05-25

阿米巴原虫

告别“阿米巴原虫”规则,中国数字交互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更顺畅了


2026年3月13日,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正式发布新版《计算机生成界面与图标相关外观设计专利审查补充指南》(下称《2026补充指南》)。这次更新全面优化了数字交互类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标准,扩容保护客体、放宽申请限制、明确审查口径,为中国数字设计、智能交互产品出海美国市场扫清了关键的知识产权合规障碍。

 

一、旧规痛点:一个“虚线屏幕”卡住多少创新?

此前,美国设计专利法律要求:设计必须依附于“制品”才能获得保护。这一规定直接导致USPTO长期执行所谓的“虚线屏幕规则”——申请人即便只想保护一个图标,也必须在附图里用虚线画上屏幕或显示面板的轮廓。业界戏称其为“阿米巴原虫规则”。


这一形式要求不仅增加了绘图负担,更带来了一系列实务难题:无屏幕界面(如全息投影、AR/VR虚拟界面)的申请处于法律灰色地带;跨平台维权时容易被对手以“设计必须绑定特定屏幕”为由挑战。2023年USPTO的初步指南曾试图收紧这一要求,遭到产业界的强烈反对。最终,USPTO在最新指南中作出了重大调整。

 

三大核心变化,每一项都是“真金白银”

数字交互

1. 保护客体扩容:PHVAR设计正式纳入保护

《2026补充指南》首次明确承认:投射界面(Projections)、全息图像(Holograms)、虚拟与增强现实(Virtual/Augmented Reality)中的图标或界面(简称“PHVAR设计”)符合设计专利适格性。

这意味着,智能座舱、全息交互、AR/VR应用等领域的核心数字界面,可以堂堂正正地申请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了


2. 强制绘图要求取消:告别“虚线屏幕”

这是最受关注的变革。新指南规定:只要申请文件的标题和权利要求中适当明确了“制品”类型(如“用于计算机的图标”“用于计算机系统的界面”),附图中不再需要绘制显示面板的虚线轮廓审查员不得再以“未绘制显示面板”为由驳回申请


3. 权利要求语言放宽:介词“for”被正式接受

过去,USPTO审查员对“icon for display panel”这类包含介词“for”的措辞常有抵触。新指南明确:“用于显示面板的图标”“用于计算机的投射界面”等表述,足以满足制品要求。这一变化使美国实务与欧盟等司法管辖区更加接轨,方便企业实现国际申请策略的统一。

 

三、对中国出海企业的三大红利

第一,申请门槛显著降低。无需再为每一个图标设计额外绘制虚线屏幕,简化图式、降低绘图成本,加快审查进程。

第二,新兴数字设计获得“身份证”。从事智能座舱、全息交互、AR/VR眼镜、无屏幕交互产品的企业,应尽快启动核心界面外观设计专利布局,抢占制度红利窗口。

第三,海牙体系申请更顺畅。新指南明确取消了对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申请的相关异议依据,通过海牙途径进入美国的设计申请人将大为受益。

 

四、结语

《2026补充指南》是美国设计专利制度在数字时代的一次重要自我革新。它没有改变“设计必须用于制品”的法定要求,但通过现代化解释,让法律跟上了技术的步伐

对中国数字设计与智能交互企业而言,这不仅是合规障碍的排除,更是一次系统性优化海外知识产权资产的机会。抓住这波政策红利,谁的动作快,谁就能在美国市场上多一层坚固的护城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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